三门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禁止采伐古树名木。因重大植物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需要采伐古树名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