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活动。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