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未遵守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施工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路面修复施工的,由市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