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市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