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交流合作、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