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合规体系建设,根据行业性质、业务类型、经营规模等出台和更新行业合规指引,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加强经营行为合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及时预防、发现、治理经营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