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与预警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