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治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