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依法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