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符合标准的康复科室。

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康复医疗服务的,应当发挥针灸、推拿、中医护理等中医技术优势,提升康复治疗效果。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