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六条有效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老年病科。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通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健康讲座、建立健康档案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普惠精准的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保健、调理等中医药技能指导。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