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搜集整理中医药经典名方、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中药材鉴定、炮制技术以及老药工技艺,推广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化成果,重点保护和扶持中医药老字号、确有疗效的民间诊疗技术。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