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使用管理,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