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三章 认定与评估第二十二条有效被补偿人家庭人员属于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计入安置人口。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