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二章 一般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被补偿人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要求履行协议书面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