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全市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保障妇女和婴幼儿合法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