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相应规模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