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办理资质等级核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