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支持仲裁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鼓励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与仲裁工作。

支持公证机构拓展知识产权公证业务,创新公证服务方式,运用电子签名、数据加密、区块链等技术,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纠纷解决、权益保护等提供公证服务。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