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