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二十七条有效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历史沿革和基本信息;(二)保护范围、保护内容、重要管控措施;(三)维护修缮、使用和消防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