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锦屏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隆里古城资源,根据功能规划布局,明确区块业态,培育以乡土文化、乡村物产、乡间手艺、乡居生活为依托的自然生态农业和传统手工文化创意产业,支持隆里古城文化、旅游、商贸等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