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出租汽车客运采取电召服务、专用点候车等方式运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