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经营许可第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客运经营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