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三条有效建筑物、构筑物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联网设施和传输网络应当确保正常使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力量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实时监测、预警,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设备控制功能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