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养老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统筹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