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