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建设工程禁止使用侧向式、水平封闭式、折叠提升式等非自重自动关闭式防火卷帘。

建筑物的屋面使用、外墙装饰装修、广告牌或者显示屏的设置等,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