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备案。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