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和市有关规定,采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技术资料,统一使用同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基础测绘资料。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