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第二节 巡游车运营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制定运价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