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对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