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八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报道学生体育活动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