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体育活动第十六条有效学校应当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确保测试成绩真实和准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