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体育活动第十五条有效本省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将中考体育成绩计入总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