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