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三章 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第十六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村民广场、乡村集市、村卫生医疗机构等人群密集场所和三百户以上的村庄应当改造或者新建卫生公共厕所。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集中连片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屯)应当建设旅游厕所。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