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三章 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