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环境卫生、再生资源、酒店、餐饮、物业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