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妇女提供扶持和帮助。市妇女联合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重点面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手工制作)、教育培训、养老照护、家政服务等行业,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但在家庭生活中承担较多家庭责任的就业困难妇女,实现灵活就地就近就业。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