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章 法治保障第九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公正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完善法律监督方式,畅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司法救济渠道,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通过延伸司法职能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