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经营主体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依法维权。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