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边境前沿地带通过声音、光照、展示标示物、投掷或者传递物品、放置漂流物或者空飘物等方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我国与邻国友好关系的活动。

个人在边境前沿地带打捞或者捡拾的漂流物、空飘物等可疑物品,应当及时交移民管理机构或者边防部队,不得擅自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边境前沿地带通过网络直播、采集影音资料等方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我国与邻国友好关系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