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在边境前沿地带进行测绘、勘探、电影电视拍摄和水利交通工程建设、水文监测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