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指导、扶持、服务第四十三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有关行政事业性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