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指导、扶持、服务第四十二条有效从事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冷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优惠用电政策,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