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村民自治经费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视情逐步提高的增长机制,确保村民自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相关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鼓励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村民。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