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海洋经济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