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发展海洋经济应当遵循陆海统筹、创新引领、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原则,发挥港口牵引作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集群,推动全省域联动建设海洋强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