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英德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培育发展英德红茶行业社会组织,指导英德红茶行业社会组织发挥联接政府与英德红茶生产经营者的服务枢纽作用。

英德红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组织开展茶行业人才与技术培训,开展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英德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与应用等工作,推动英德红茶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